匯算清繳分錄何時做

2019-11-05 16:26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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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分錄何時做?小編認為盡快做吧,一般在本年做好!如果您對匯算清繳分錄何時做還是不太清楚的,或者對匯算清繳其他問題感興趣的話,歡迎您閱讀以下的內(nèi)容,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

匯算清繳分錄何時做?

答;所得稅匯算清繳后,如果已經(jīng)知道了有需要補交的稅費,建議馬上處理存在需要補交的稅費的賬務處理,并及時繳納稅款.

匯算清繳時少計所得額怎么補交?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nèi)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年第362號)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所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是指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

匯算清繳分錄何時做

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所稱特殊情況,是指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稅款,累計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的.

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補繳和追征稅款、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

如果企業(yè)2007年匯算清繳時多調(diào)減了100萬元,致使少繳稅款的,2008年發(fā)現(xiàn)時(不限于匯算清繳時),應將100萬元按2007年的稅率計算繳納應納稅款及滯納金.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按征管法細則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從2007年度企業(yè)所得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

匯算清繳分錄何時做?建議馬上處理存在需要補交的稅費的賬務處理,并及時繳納稅款.如有您有什么疑問或者更多關于匯算清繳的細節(jié)內(nèi)容,可以和會計學堂答疑老師一起討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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