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稅額抵減欠稅會計分錄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的規(guī)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chǎn)生期末留抵稅額的,可以用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抵減程序與方法如下:
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索取《抵減欠稅通知書》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有關處理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1197號)的規(guī)定,納稅人擬用增值稅留抵稅額抵減欠繳的增值稅時,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索取由縣(含)以上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簡稱《抵減欠稅通知書》),然后再按國稅發(fā)[2004]112號和國稅函[2004]1197號文件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抵減.
二、抵減順序與金額
按照國稅函[2004]1197號的規(guī)定,抵減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稅發(fā)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fā)生的先抵,后發(fā)生的后抵.抵繳欠稅的金額包括欠繳的稅金及應加收的滯納金.滯納金的確定按填開《抵減欠稅通知書》的日期計算,即應繳未繳滯納金加欠稅余額為欠繳總額.若欠繳總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等于期末留抵稅額,并按配比方法計算抵減的欠稅和滯納金;若欠繳總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實際抵減金額等于欠繳總額.

留抵稅額抵減欠稅會計處理方法:
取得《抵減欠稅通知書》后,如果增值稅欠繳總額大于期末留抵稅額,按期末留抵稅額用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如果增值稅欠繳總額小于期末留抵稅額,按增值稅欠繳總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用增值稅留抵稅款抵減的欠稅只能是欠繳的增值稅,不能抵減其它欠稅.抵減.關于留抵稅額抵減欠稅會計分錄,希望你們都能夠理解清楚了.如果不明白地方,可以在線咨詢專業(yè)會計老師哦,感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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