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勤工儉學收入怎樣納稅?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yè)務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46號)規(guī)定,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應稅所得項目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可見,對于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是免征超值稅的。但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應稅所得項目的所得,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你知道學生勤工儉學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分類和稅率嗎?
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取得的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guī)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勞務報酬適用20%的比例稅率。
通過上面的學習,相信大家對學生勤工儉學收入怎樣納稅的問題已經(jīng)有了更深的理解,如果實務操作中還有其他問題,大家可以通過在線提問的方式向我們會計學堂的老師進行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wǎng)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