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yè)在財務上如何準確劃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進項稅?

2017-07-12 15:3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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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yè)對老項目選擇適用簡易征收,按征收率3%計稅,其進項不能抵扣,財務上如何界定“可以準確劃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進項稅”?

建筑企業(yè)對老項目選擇適用簡易征收,按征收率3%計稅,其進項不能抵扣,財務上如何界定“可以準確劃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進項稅”?不可抵扣的進項稅票是否照常進項認證對于選擇簡易征收的老項目,其采購僅開具普通發(fā)票可以嗎?

回復:可以區(qū)分具體進項稅額類型進行處理,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因此購入的上述資產如有用于一般計稅項目,允許全額抵扣。對于專用于不同計稅方法建筑項目的購進貨物、勞務和服務,應根據建筑項目適用的計稅方法進行區(qū)分,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建筑項目的可以全部抵扣,用于簡易計稅方法建筑項目的全部不得抵扣。對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建筑項目也用于簡易計稅方法建筑項目的購進貨物、勞務和服務,并且進項稅額無法明確劃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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