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guī)定,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這里的社會保險是指員工個人交的還是個人 公司交的?員工個人交的能作為扣除數(shù)嗎?
回復:可以扣除的是公司繳納部分,不能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因為個人部分跟公司沒有關系,是員工自己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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