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怎么計算應預繳稅款?

2017-07-11 17:20 來源:網友分享
1362
問: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怎么計算應預繳稅款?

問: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怎么計算應預繳稅款?

回復: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shù)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xù)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