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年費稅額抵扣賬務處理怎么做?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86
號)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jù),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 5%)x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guī)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p>
因此,如你司取得的進項稅額不是屬于不得抵扣規(guī)定情況的,可按照5%征收率和上述公式進行抵扣。
在申報期內(nèi)可自行抄稅,申報期后應攜帶稅控設備至主管稅務機關柜臺進行抄稅。
借:××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公司取得的路橋費發(fā)票如何抵扣?
1、高速公路過路費發(fā)票,增值稅按以下公式計算抵扣: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政策規(guī)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6號)文件規(guī)定:"二、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及征收政策
(1)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jù),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guī)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2)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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