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要怎么進行稅務處理?

2017-05-25 11:02 來源:網友分享
1488
非應稅勞務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所有應納營業(yè)稅的勞務,即指屬于應繳營業(yè)稅的交通運輸業(yè),建筑業(yè),金融保險業(yè),郵電通信業(yè)等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增值稅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按各自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對非應稅勞務的營業(yè)額按適用稅率征收營業(yè)稅。

所謂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的經營范圍既包括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又包括提供非應稅勞務。與混合銷售行為不同的是,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與提供非應稅勞務不同時發(fā)生在同一購買者身上,也不發(fā)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

兼營非應稅勞務原則上依據納稅人的核算情況,判定是分別征稅還是合并征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按各自適用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即營業(yè)額)按適用的稅率征收營業(yè)稅。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例】甲建材生產企業(yè)為一般納稅人,本月銷售各種建材取得不含稅收入1 700 000元,從事室內裝飾取得收入80 000元。(營業(yè)稅稅率適用3%)

銷售各種建材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1 989 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 7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89 000

取得室內裝飾收入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80 0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80 000

計算應納營業(yè)稅時的會計處理為: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24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yè)稅   2400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