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含義與分錄做法?
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有關企業(yè)所得稅的規(guī)定,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的數額,確定該納稅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yè)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政策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79號)規(guī)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此匯算清繳稅款時,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調整未分配利潤,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如果是負數,代表企業(yè)多繳稅額,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調整未分配利潤,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會計學堂提供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含義與分錄做法內容供您參考,對于其概念,文中有說“自行計算本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顯然這是需要企業(yè)自己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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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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