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2018-01-07 16:0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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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在境外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有幾類情況,如境內購進方承擔、不承擔,其賬務處理是不同的,那么要如何來理解呢,請看本文。

境外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第二條規(guī)定,原增值稅納稅人〔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稱《增值稅暫行條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例:承例1的內容:境內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境外乙企業(yè)提供的一項技術轉讓,雙方約定合同價款1000萬美元。假如增值稅稅率6%,附加稅費率合計為12%(其中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預提企業(yè)所得稅稅率10%。

將例1約定“代扣稅款全部由境外企業(yè)承擔”的條件改為:約定境外企業(yè)只承擔代扣所得稅,代扣增值稅和代扣附加稅費由境內企業(yè)承擔。

要求:計算代扣的各稅,并做出會計處理。

代扣各稅的計算。分析,因為,本例中約定付給境外乙企業(yè)的合同價款1000萬美元,包含應由境外乙企業(yè)承擔的代扣所得稅金額,但不包含由境內甲企業(yè)承擔的代扣增值稅和代扣附加稅費的金額,所以,合同價款1000萬美元,不是完整的含增值稅價款(缺少代扣增值稅和附加稅費的金額)。因此,計算本例代扣各稅的首要方法是,應當通過含代扣所得稅而不含代扣增值稅和附加稅費的1000萬美元,換算出完整的含增值稅的價款。

境外代扣代繳的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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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財 政 部 、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關 于 將 鐵 路 運 輸 和 郵 政 業(yè) 納 入 營 業(yè) 稅 改 征 增 值 稅 試 點 的 通 知
》( 財 稅 〔 2 0 1 3〕 1 0 6號
,以下簡稱106號文件)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因此,接受境外企業(yè)的技術指導費服務方,負有增值稅代扣代繳義務會計學堂小編。

根據106號文件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九款規(guī)定,“境內的代理人和接受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币虼耍夹g指導費代扣代繳增值稅稅率為6%.

顯然,單單來討論境外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如何來做賬務處理意義不大,放在具體環(huán)境中反而更有參考價值,本文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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