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發(fā)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yè)或類似行業(yè)中同規(guī)模、同區(qū)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稅務機關應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核定定額,增強核定工作的規(guī)范性和合理性.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系12366熱線或相關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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