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免征車船稅的規(guī)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的一項規(guī)定,其中規(guī)定了免征車船稅的情形及準據。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免征車船稅的情形有六種,分別是:①符合《國務院關于加強機動車環(huán)境管理的決定》有關規(guī)定的新能源車;②國家、省級、市(地)級政府以及政府下屬單位使用的車輛;③使用于專門的技術鑒定及科研試驗的車輛;④使用于軍隊的車輛;⑤使用于港口、航道和水電站的車輛;⑥使用于公益性事業(yè)的車輛。
稅收征收管理法還規(guī)定,免征車稅的車輛必須具備以下準據:①政府機關出具的政府批準文件;②科研機構出具的科研鑒定證書;③軍隊出具的軍隊使用證;④港口管理機構出具的營運證;⑤公益性事業(yè)出具的使用證。
以上就是關于免征車船稅的規(guī)定,車船稅是全民義務,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促進財政建設,完善公共服務,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此外,科學施稅、合理安排稅負,也是提高財政收入水平、改善財政收支結構的重要舉措。
拓展知識:根據《車船稅暫行條例》,車船稅收范圍主要包括汽車、摩托車、船舶等,其中汽車稅包括汽車購置稅和機動車使用稅,摩托車稅包括摩托車購置稅和摩托車使用稅,船舶稅包括船舶購置稅和船舶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