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增值稅稅率與承擔者
答:一、稅費的計算方法
(一)買方
1、契稅:二手房交易稅費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稅率為3%);
2、交易服務(wù)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4、產(chǎn)權(quán)轉(zhuǎn)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二)賣方
1、交易服務(wù)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3、土地出讓金:二手房交易稅費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筑面積;
6、分攤費用: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營業(yè)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房產(chǎn)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
二、稅費由誰承擔
買賣房屋的稅收,國家列明買賣雙方各自應(yīng)承擔的費用標準,各項費用應(yīng)由誰承擔清晰可見,購房的承擔其自身的購房交易稅費,賣房的承擔其自身通過出售房屋所得收益應(yīng)繳納的稅費;但自2006年國家出臺“國十五條”,其中規(guī)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zhuǎn)手交易,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按國家相關(guān)部門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營業(yè)稅及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費均是賣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賣出所產(chǎn)生,而賣方就是所得者,所以,這以上稅費由賣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這幾個稅費所占比例較大,就成了賣方定價的一個重要標準。因此,很多賣家相應(yīng)降低房價,搞一刀切,凈收房價,所有稅費由買方負責(zé)了。不過生意場上,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當各自認為物有所值時,買賣就成功了。
稅費由誰交的問題,實際上國家有明文規(guī)定,全由買家交原則上說是不合理的。但實際上稅費與房價是相互關(guān)聯(lián)的,如果賣家交稅費,那么房價可能就高一些,買家交稅費,房價就相對低一些。合同中約定由誰交稅費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則的,從這個角度講稅費由買家交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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