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收入是納稅調整項目嗎

2021-01-02 09:1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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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很多的增值稅納稅項目,增值稅納稅項目出現之后,需要及時的計算和交納增值稅,其中增值稅當中有一種銷售方式叫做視同銷售,視同銷售發(fā)生之后需要及時的進行稅務處理,那么視同銷售收入是納稅調整項目嗎?

視同銷售收入是納稅調整項目嗎

答:企業(yè)會計準則要求企業(yè)將非現金資產(外購、委托加工、自產)用于對外投資、對外捐贈、抵償債務、換取其他資產、分配給股東、獎勵給職工、作為樣品送給他人等行為視同按照公允價值銷售或處置處理,這與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一致,不存在差異,無需做納稅調整.

會計制度要求對于企業(yè)發(fā)生的將自有資產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業(yè)務,將發(fā)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關的成本費用,不確認銷售收入.因此,執(zhí)行會計制度的企業(yè)應當在納稅申報時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及對應的成本.

納稅申報表的填報:將視同銷售收入,通過填報附表一《收入明細表》的視同銷售收入項目并入主表第一行"營業(yè)收入"中;將視同銷售成本,通過填報附表二《成本費用明細表》的視同銷售成本項目并入主表第二行"營業(yè)成本".

視同銷售收入是納稅調整項目嗎

視同銷售是怎么回事?

視同銷售:在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和會計上都有視同銷售的概念,但是他們的范圍是不同的.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并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于非增值稅項目,用于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企業(yè)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fā)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以上詳細介紹了,視同銷售收入是納稅調整項目嗎,也介紹了視同銷售是怎么回事.作為一名發(fā)生的視同銷售的單位的財務人員,一定要非常清楚,視同銷售不是納稅調整項目.每一名會計都需要學會各種會計處理方法,學習的過程是必不可少的,本平臺就是一個學習平臺,希望你對本平臺情有獨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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