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yè)外地工程簡易計稅必須外地預繳嗎
答: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chǎn),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chǎn)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chǎn)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chǎn),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建筑老項目簡易計稅稅率
按照3%的“征收率”交納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老項目范圍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建筑業(yè)外地工程簡易計稅必須外地預繳嗎的內(nèi)容, 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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