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現(xiàn)金券是否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視同銷售貨物.因此,商業(yè)企業(yè)采取銷售贈購物券、積分贈商品、積分返現(xiàn)金券等方式進行促銷,對于最終顧客以現(xiàn)金券、購物券等換取了商品及用積分換取了商品的,應作為視同銷售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銷售額應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進行確定,即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有關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增值稅計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幾個概念:
1、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17%)
2、含稅銷售收入=銷售額*(1+17%)
=銷售額+銷售額*17%
=銷售額+銷項稅(或進項稅)
3、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含稅銷售收入/(1+17%)*17%=銷售額*17%
大家都知道凡是與"高級"沾邊的,肯定就不是輕而易舉拿下的,所以,想要獲得中級會計證,就要懂得把握機遇,做好迎接挑戰(zhàn)的準備!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促銷活動中購物送券如何繳納增值稅的全部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