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匯繳怎么填繳款書
根據(jù)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文件的規(guī)定,對于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nèi)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jù)匯總明細表的匯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進行印花稅的申報。申報成功后,自行生成繳款書,是不用你去填寫繳款書的。你要做的是打印繳款書與匯總明細表粘貼在一起,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印花稅匯總繳納相關規(guī)定
一、匯總繳納印花稅,由納稅人向當?shù)囟悇諜C關提出申請,經(jīng)稅務機關審查,具備下列條件的,批準匯總繳納。
1、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數(shù)量較多,貼花交數(shù)頻繁的單位;
2、財務會計制度、帳冊、憑證健全;
3、遵章依法納稅、配備有辦稅人員。
二、匯總繳納的期限限額,由當?shù)囟悇諜C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三、匯繳單位應按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nèi),填寫“匯總繳納印花稅匯總表”(式樣附后),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填開繳款書或完稅證后,在匯總表加蓋“印花稅收訖專用章”并在章內(nèi)填寫稅額、繳款書或完稅證字號、繳納日期、匯繳單位應將匯繳憑證裝訂成冊,并將“匯總繳納印花稅匯總表”粘附冊后,保存?zhèn)洳椤R繳憑證均應在履行完畢后保存一年。
匯繳單位超過稅務機關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款的,稅務機關除令其限期補繳稅款外,并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在外地書立的憑證,以及不同種類的憑證,一律按規(guī)定貼花。
關于印花稅匯繳怎么填繳款書。國家為減少頻繁貼花,采用匯總繳納,同時自己平時做好匯總表,到次月初進行納稅申報(網(wǎng)上或營業(yè)廳),申報后網(wǎng)上自動就有繳款書,不用填寫,直接打印出來就可以,去稅務大廳,大廳工作人員就給打印出來了,均不用再填寫了。希望小編的回答能幫助到你,還有疑問可在線咨詢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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