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逾期會計分錄
答:借:其他應付款——包裝物押金
貸:營業(yè)外收入(扣除應繳稅金后的凈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包裝應繳消費稅貨物的)
注:應交增值稅=【押金/(1+包裝貨物的增值稅率)】*包裝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率
應交消費稅=【押金/(1+包裝貨物的增值稅率)】*包裝貨物適用的消費稅率
二、解釋
1、沒收逾期未退的押金不屬于企業(yè)日常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比照無法收回的應付賬款處理,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2、稅法規(guī)定:
(1)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款。
① “逾期”是指按合同約定實際逾期或以l 年為期限。
② 包裝物押金是含稅收入,在并人銷售額征稅時,需要先將該押金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再計算應納增值稅款。
(2)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的時間超過12 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繳納消費稅
領用包裝物會計分錄是什么
生產領用包轉物,應按照領用包裝物的實際成本,借記“生產成本”科目,按照領用包轉物的計劃成本,貸記“周轉材料—包轉物”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實際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轉物(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差額,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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