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均屬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國有土地,是指按國家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
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
附著物,是指附著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動,一經移動即遭損壞的物品。
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房地產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收益,應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guī)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的全部內容了,不知道你是否都了解了呢,希望通過本文能讓你有所收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