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和發(fā)放工資社保公積金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2017-07-05 10:4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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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末會計需要根據歷史情況或者用別的手段暫估該月發(fā)生的工資費用,做工資(包括社保公積金)的計提分錄入賬。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計算分配應付的職工薪酬時

借:醫(yī)療業(yè)務成本

在加工物資(專門從事物資自制人員發(fā)生)

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2、計算代扣各種款項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代繳的各種款項(如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付社會保障費

應交稅費

3、支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時)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授權支付時)

銀行存款

【案例】

甲醫(yī)院2017年11月應付醫(yī)療人員的工資115萬元,應付管理人員工資90萬元,其中代扣水電費2萬元。20×8年12月5日,從銀行提現203萬元,發(fā)放工資。

(1)按月分配工資

借:醫(yī)療業(yè)務成本1 150 000

管理費用 90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2 050 000

(2)代扣水電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20 000

貸:其他應付款20 000

(3)從銀行提現發(fā)放工資

借:庫存現金2 030 000

貸:銀行存款  2 030 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030 000

貸:庫存現金2 03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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