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體和會計主體的區(qū)別
法律主體和會計主體之間的區(qū)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定義不同: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jiān)督的特定單位或組織,通常擁有獨立的資金、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收支、盈虧并編制報表;法律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包含的主體不同: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例如,一個企業(yè)內部的某個單獨核算的部門可能是會計主體,但不一定是法律主體;法律主體一般都是會計主體.
3、獨立性不同:會計主體不一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能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實體;法律主體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社會責任不同:會計主體主要關注財務上的對外責任;法律主體除了承擔財務責任外,還承擔社會責任,受法律保護.

財務主體與法律主體、會計主體的關系是什么?
財務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法律主體也不一定是財務主體.對于經濟組織而言,法律主體是指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而財務主體則是能獨立從事財務活動的一個空間范圍.法律主體和財務主體的區(qū)分在于對二者獨立性的理解,前者是法律地位的獨立,后者是經濟活動權利的獨立.
財務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而會計主體不一定是財務主體.財務主體運用會計主體所提供的有關信息進行決策,因此財務主體必須具備會計主體地位,才能為自己的管理活動提供直接的、可靠的信息.但有些會計主體因其不具備財務決策權,不能成為財務主體.
法律主體和會計主體的區(qū)別有什么?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學員們應該非常清楚作為法律主體和會計主體其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兩個概念之間存在的差異之處,小編老師在上文內容都有解讀,相信大家對此應該是有所認知的.另外,針對著兩個不同主體在財務工作中起到的作用,小編老師倒是建議你們可以來本網站上進行學習,因為在這里有很多相關的知識和老師可以幫助你們學習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