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怎么確定
無形攤銷期限的確定可依據(jù)合同規(guī)定受益年限或法律中規(guī)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選擇二者中較短者.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需要在估計使用壽命內采用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則不需要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能夠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xiàn)方式.包括直線法和生產總量法等.無法可靠確定其預期實現(xiàn)方式的,一般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的起點和終點: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無形資產攤銷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用于產品生產的無形資產)
管理費用(管理用的無形資產)
其他業(yè)務成本(出租的無形資產)
貸: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即除了通過投資或者受讓方式獲取的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通過投資或者受讓方式獲取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也就是其攤銷年限可以低于10年,這主要是考慮到投資和受讓方式,有著相應的法律或者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對于這種情形下,出于合理的商業(yè)目的,作為無形資產使用人的使用期限可能低于10年,若一概強求此類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則不符合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不符合企業(yè)的實際生產經營活動情況.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包括法定壽命和經濟壽命兩個方面,有些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受法律、規(guī)章或者合同的限制,稱為法定壽命,如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發(fā)明專利權有效期為20年、商標權的有效期為10年,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無形資產的使用年限為3年等,對于這些情況,分期攤銷年限應服從于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如一個只剩8年有效保護期的專利權,作為無形資產受讓人使用無形資產的年限就不可能超過8年,若規(guī)定其無形資產必須在10年以上的期限內攤銷,這明顯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收入與支出的配比原則.
通過前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無形資產攤銷的年限可以依據(jù)合同規(guī)定受益年限或法律中規(guī)定的有效年限進行確定.同時呢,在本期中小編也就法律規(guī)定的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也做了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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