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相關
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指對期末存貨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兩者之中較低者計價的方法。即當成本低于可變現凈值時,期末存貨按成本計價;當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時,期末存貨按可變現凈值計價。
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相關賬務處理
《企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企業(yè)的存貨在期末時,按照賬面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的原則進行計量,對于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賬面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貸記“存貨跌價準備”。
如果賬面成本小于可變現凈值,一般不作任何會計處理。進行存貨跌價準備核算時,應設置“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和“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科目。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價,并采用備抵法進行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賬務處理。提取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以后每一會計期末均應通過成本與可變現凈值比較進行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并與原余額比較,若計算的應提準備大于準備原余額,則應予預提,反之,則應沖銷已提數,作相反的會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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