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賬戶轉股東個人賬戶算抽資嗎
這個要根據(jù)具體的情況來看,如果是走的正規(guī)程序的話一般都是不算抽資的.
法人可以公司賬戶的錢轉到個人賬戶嗎
可以,以借支備用"的名義,將款項轉到職工(含法人代表)的私人銀行賬戶.公司賬戶轉到法人個人賬戶上必備條件:小額;次數(shù)不要多;備注可以是:備用金、工資、福利等.
公司賬戶可以對私人賬戶轉賬,但是僅限個人報銷、工資發(fā)放、股東或員工借款.前者需要與銀行開通功能,個人借款有的銀行不開通大額轉賬,而且借款需要正式借款合同.具體咨詢開戶行.
最好是不要直接打個人卡,實在要用錢,可以分多次開現(xiàn)金支票,那樣風險就小很多,可操控性就強.
一般來說,這樣做不合法,除非是屬于暫時性借款、分配利潤等特殊情況,不然是不可以這樣做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持稅務登記證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并將其全部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股東將公司資產(chǎn)轉入個人賬戶的法律風險分析
王某在A公司擔任總經(jīng)理職務,同時也是公司股東,2018年6月,王某以A公司名義與B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合同約定,B公司以五百萬元的價格購買A公司生產(chǎn)設備一套,B公司將該筆款項打入A公司賬戶后,王某遂將該款轉入自己的個人賬戶.本文將從兩個方面分析王某的行為.
從公司角度
1、按照我國稅法的規(guī)定,五百萬元的貨款對于公司來說應當繳納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如果王某將該筆貨款轉至其個人賬戶,使得公司并未對此進行正常登記入賬,將使公司面臨逃稅的法律風險.
2、王某將公司帳上的資金轉到個人賬上,該行為視為公司給股東王某的個人分紅.而股東個人的分紅應該繳納20%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王某的個人股息紅利所得稅為一百萬元,若不申報繳納,偷逃一百萬元的稅款屬于重大違法犯罪的行為.

從王某個人角度
王某將公司的貨款轉入個人賬戶的行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1、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五百萬元的貨款本來屬于公司的貨幣資金,在會計上歸屬于公司的資產(chǎn).如果公司股東王某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公司的貨幣資金,有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且金額比較大,屬于嚴重的職務侵占行為.
2、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shù)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股東王某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若將這筆收入挪作他用,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
另外,如果公司的性質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直接后果可能是公司財產(chǎn)與個人財產(chǎn)混同,需要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帶來更大的法律風險.如果公司的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則王某需要將該筆款項歸還公司,并在此范圍內承擔責任.
因此,股東在公司經(jīng)營中,應該知法守法,公司經(jīng)營管理才能更加規(guī)范,更有效益,也更有利于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只有嚴格遵守法律,使企業(yè)事務在法制軌道上高效運行,才能做到既有效率又確保財產(chǎn)安全.
公司賬戶轉股東個人賬戶算抽資嗎?會計學堂小編認為如果是正常的情況,比如說以借資備用為名義的話是可以從公司賬戶轉賬給個人賬戶的,但是對公賬戶轉賬給個人還是有法律風險的,有需要的小伙伴不妨認真閱讀并牢記,在以后的工作中就能得心應手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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