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確認單能作為報銷憑證嗎
可以的.
機票行程單正式上線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對于行程單來講,它既是專用發(fā)票,又是運輸憑證,還是航空運輸合同成立的初步證據(jù)和記名式有價證券(票證).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印發(fā)〈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54號)規(guī)定,《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行程單》納入稅務發(fā)票管理范圍,中國民用航空局經國家稅務總局授權,負責全國《行程單》的印制、領購、發(fā)放、開具、保管和繳銷等管理工作.不符合規(guī)定的《行程單》,不得作為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并向開票單位所屬民航地區(qū)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或所轄地區(qū)相關主管稅務機關舉報.

辦理行程單需要注意的事項
1、《行程單》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復打印,遺失不補.乘客可以在航班起飛前或起飛后7天之內在機票銷售地或機場電子客票服務柜臺領取《行程單》(有個別機場的電子客票柜臺暫不提供打印《行程單》服務).如果該機票未使用,則在一年有效期內都可以打印《行程單》.
2、如遇退票、改期、航班延誤或取消等情況,若旅客已經取得打印過的《行程單》,需將其交回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海航、上航特別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若《行程單》遺失不予辦理退票).
3、乘客可在機場航空公司柜臺按其要求辦理.
建議乘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程單》.如無特殊情況,出行時無須隨身攜帶,以防遺失.乘客也可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在航班起飛后7天之內打印《行程單》做報銷憑證之用.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行程確認單能作為報銷憑證嗎的回答資料,相信大家看完后也有了一定收獲.要注意的是,行程單如果遺失了是不能補辦的,所以我們要收好,才能報銷與抵稅.會計學堂中還有其它豐富的知識,歡迎大家多多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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