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公司適用加計抵減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按照39號公告規(guī)定,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相關規(guī)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如果納稅人成立后一直未取得銷售收入,以其首次取得銷售收入起連續(xù)三個月的銷售情況進行判斷.39號公告規(guī)定"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并計提."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當年內不再調整,以后年度是否適用,根據上年度銷售額計算確定.
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則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建筑勞務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2018最新最全增值稅稅率表》的規(guī)定,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建筑勞務和一般勞務的稅率為11%,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建筑勞務的稅率為10%.小規(guī)模納稅人建筑勞務和一般勞務的稅率是3%.
建筑勞務公司的稅率是10%,日常納稅按照這個稅率去繳納,如果符合加計扣除的政策的,則還能在實際發(fā)生數額上,再按比例扣除,這樣就能享受更多的稅收優(yōu)惠了.以上就是會計學堂為您整理的關于建筑勞務公司適用加計抵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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