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財產損溢

2017-01-10 23: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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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給大家介紹一下會計科目中的待處理財產損益。


      所謂待處理財產損益,指的是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盤盈、盤虧、毀損的價值。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其主要的賬務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盤盈的各種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等,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庫存商品、生物資產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公益性生物資產”等科目。材料、庫存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3、盤盈、盤虧、毀損的財產,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處理時,按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額,屬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借記“管理費用”科目,屬于非正常損失的,借記“營業(yè)外支出——非常損失”;按其貸方差額,貸記“管理費用”、“營業(yè)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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