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所記載從“出票日期”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權利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
2、銀行承兌匯票追索權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追索權超過此期限不行使滅。
3、銀行承兌匯票再追索權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再追索權超過此期限不行使而消滅。
4、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在承兌人付款前將票據向其提示承兌,根據承兌地域是異地還是同城,分別給予對方充分的提示期間,提示付款期限是匯票到期日后十天。
不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
銀行匯票:全國銀行匯票一式四聯,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為自出票日起的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銀行)不予受理。
商業(yè)匯票:商業(yè)匯票又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yè)承兌匯票,見票即付的商業(yè)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梢蕴崆叭炜锼汔]程,就是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銀行進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商業(yè)匯票承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銀行本票: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支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日內。
銀行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長不可以超過六個月,但是其實匯票有不同的類型,不同類型的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都是不一樣的,這一點需要大家注意了。其實“銀行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這個問題的答案不難吧,本篇文章的介紹就到這里,請大家持續(xù)關注會計學堂更新的會計資訊,當然我們也有專業(yè)的老師來指導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