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的計稅依據

2019-03-19 17:3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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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銷售的計稅依據有哪些,那么這個問題主要是要看要征收哪些稅費了,像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征稅等等,這些的計稅依據隨著征收的稅目不一樣,其依據也是不同的,具體的內容分析請看下文!

視同銷售的計稅依據

視同銷售行為的計稅依據

一、增值稅

納稅人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增值稅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 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二、消費稅

1.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

(1)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A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 利潤)÷(1-比例稅率

B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成本 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2.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1)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2)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A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 加工費)÷(l-比例稅率)

B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 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視同銷售的計稅依據

三、企業(yè)所得稅

應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

四、土地增值稅

應視同銷售房地產,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

(1)按本企業(yè)在同一地區(qū)、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五、資源稅

1.納稅人申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 成本利潤率)÷(1-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產品的實際生產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2.按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的,為視同銷售的自用數量。

視同銷售貨物幾種情況:

(一)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的計稅依據是怎么的,上文介紹了5種稅費,以及哪八種情況是視同銷售的,對于這個內容大家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其他稅種的稅費計稅依據,相信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能給你您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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