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重點之一:免稅收入會計分錄
免稅收入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免稅收入的會計處理問題,應關注6號文件和10號文件.其中,6號文件規(guī)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它減免的對象是"稅款"而非"收入".如服務型企業(yè)招用失業(yè)人員可依法定額(每人每年4000元)扣減增值稅等稅款.10號文件規(guī)定"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它是對"收入"的一種免稅.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1、對于增值稅稅款的直接減免,應適用6號文件.
2、對于確定的增值稅免稅收入,應適用10號文件的基本精神,即價稅合計記賬法.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如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可將本環(huán)節(jié)免征的增值稅作為"補貼收入"處理.
3、對于不確定的增值稅免稅收入,適用價稅分離記賬法.其免征的增值稅作為"補貼收入"處理.

例1:某貨運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月運費收入(含稅)288.6萬元,當月成本費用支出180萬元(其中:進項稅額10萬元),當年新招用失業(yè)人員10人,經稅務機關依法確認定額扣減增值稅4萬元.會計處理如下(單位:元,下同):
實現(xiàn)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2886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6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86000
支出成本費用時: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7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800000
減免增值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40000
貸:營業(yè)外收入--補貼收入 40000
上文簡單介紹了免稅收入會計分錄,什么情況下用哪種政策的免稅收入呢?上文就先簡單介紹到這,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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