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交易可轉債與普通可轉債的區(qū)別是什么?
首先,分離交易可轉債與普通可轉債的本質區(qū)別在于債券與期權可分離交易。傳統(tǒng)的可轉債兼有債性和股性,而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特點就是實現(xiàn)了債性和股性的分離,其流動性比普通可轉債更強。也就是說,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投資者在行使了認股權利后,其債權依然存在,仍可持有到期歸還本金并獲得利息;而普通可轉債的投資者一旦行使了認股權利,則其債權就不復存在了。
其次,分離可轉債不設重設和贖回條款,避免了普通可轉債發(fā)行人往往不是通過提高公司經(jīng)營業(yè)績、而是以不斷向下修正轉股價或強制贖回方式促成轉股的發(fā)生。
再次,普通可轉債中的認股權一般是與債券同步到期的,分離交易可轉債則不同。分離交易可轉債認股權證的存續(xù)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fā)行結束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發(fā)行后,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分別在交易所債券市場和權證市場交易,債券到期償還本金和支付約定的利息;認股權證可以出售,也可以到期行權.
最后,與普通的可轉債相比,其向市場傳遞的信息也有很大不同。由于我國可轉債的條款設計使其更近似于股權融資,使得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傳遞的市場信息混淆,而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對公司還本付息存在剛性壓力,傳遞的債券融資信息更為明顯。

什么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
普通的可轉債:債券與權證是相結合的,也就是說賣出債券的同時必然伴隨著轉股。賣出和轉股兩個動作同時完成。
分離可轉債:債券與權證完全分離,二者沒有任何關系。相當于你持有一份債券,另外持有一份權證。在賣出債券的同時可以不實現(xiàn)轉股。你完全不必考慮二者的關系,就按債券和權證各自的特征進行操作就可以。
你是股票持有者的話沒有必要考慮這個問題。就像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那個公司同時也發(fā)行債券和權證,這樣的公司很多。至于債券和權證對于股價走勢的影響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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