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后分類所得的項目有哪些

2020-06-21 10:41 來源:網(wǎng)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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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項制度的改革肯定是順應適應主體的變化而順勢而為的,像財務制度上,個稅就有了變化,人們生活水平提高,所以個稅繳納的起征點也有所提高了,那個稅改革后分類所得的項目有哪些?大家實在不清楚的話,可點擊下文繼續(xù)了解.

個稅改革后分類所得的項目有哪些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jīng)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個稅改革后分類所得的項目有哪些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jīng)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guī)定對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guī)定.

個稅改革新變化

稅前專項附加扣除新增贍養(yǎng)老人支出項目

在此次二審稿中,由此前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又新增了贍養(yǎng)老人支出的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增加至5項.

相關人士表示,增加專項附加扣除等方式,主要目的是減輕納稅人負擔.由于此前執(zhí)行的獨生子女政策,現(xiàn)在一對夫妻除了要養(yǎng)育孩子外,還要贍養(yǎng)4個老人,家庭負擔確實較重.此外,贍養(yǎng)老人支出稅前扣除也是和國際接軌.

贍養(yǎng)老人支出專項附加扣除要如何執(zhí)行?

雖然目前草案中并未明確提及相關方案,但國際上通行的一些方式,或許能提供一些參考.

據(jù)悉,國際上通行做法是,父母和孩子居住6個月以上,執(zhí)行一定標準的限額扣除.如果有多個孩子,從簡單計算的角度,贍養(yǎng)費由子女們平攤.

5項扣除或可增加約每月2000元額度

5項稅前專項附加扣除,或將最終折算具體的抵扣額度.根據(jù)納稅人的實際情況,進行限額稅前抵扣.

一位業(yè)內的知情人士透露,有消息源稱,5項稅前專項附加扣除的抵扣額度約為2000元左右.

明確對稿酬收入給予納稅優(yōu)惠

除了專項附加扣除外,此次二審稿中還明確,對稿酬收入給予納稅優(yōu)惠.其中--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70%計算.

據(jù)悉,根據(jù)目前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法,針對稿酬、勞務報酬所得有一定的減征優(yōu)惠,此次改革延續(xù)了對這部分的優(yōu)惠,并進一步予以明確.

個稅改革后分類所得的項目有哪些?項目有九個部分,同時會計學堂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還著重為大家分析了個稅改革變化專項扣除等問題,對于這個內容大家務必仔細閱讀并牢記,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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