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低于10萬免征附加稅嗎

2019-10-17 15:2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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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低于10萬免征附加稅嗎?按月納稅的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季度不超過30萬的.繳納義務人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很多會計朋友對此不清楚,那么跟著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收入低于10萬免征附加稅嗎

收入十萬以下免附加稅,一般納稅人不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

由現(xiàn)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收入低于10萬免征附加稅嗎

免征附加稅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答:免征附加稅賬務處理是將有關水費轉入到當期營業(yè)外收入即可.

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小微企業(yè)免征增值稅和營業(yè)稅的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規(guī)定,小微企業(yè)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yè)外收入.

2016年1月29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guī)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xiàn)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收入低于10萬免征附加稅嗎?上文小編為大家整理資料,大家可以讀上文去理解,本文由會計學堂整理,謝謝大家的閱讀!在實際操作下中遇到其他的問題,都可以找我們會計學堂線上答疑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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