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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小微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對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chǎn)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實行減半征收。(房城土地,耕地資源要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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