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
甲首飾店當月該筆業(yè)務增值稅銷項稅額=(11 300÷1.13)×13%=1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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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灑的寶馬:金飾以舊換新按照實際收取的價款收取增值稅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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