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們公司來的時候說的壓一個月工資 就相當于 2月份的工資4月份發(fā) 我在個人所得稅上看的是 他申報日期2023-4-14 稅款所屬期2023-3 發(fā)的是二月份的工資 也沒有備注 像這種情況的話 我該怎么來維護我的利益
答: 你好,也就是他提前給你申報了個稅,是這個意思吧。
報個人所得稅時,有個稅款所屬期選擇,6月發(fā)放3月工資,所屬期選3月嗎?
答: 這個 選6月 就可以了 稅法上 原則上 按實發(fā)的時候 申報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每個月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的稅款所屬期 例如是4.1-4.30號,如果是月初發(fā)上月工資,那么我應(yīng)該申報的個稅是 5月發(fā)4月的 還是4月發(fā)3月的呢
答: 你好,應(yīng)該申報的是四月份發(fā)放,三月份的。


一一 追問
2018-05-05 10:45
蔣老師 解答
2018-05-05 10:47
一一 追問
2018-05-05 10:49
蔣老師 解答
2018-05-05 10:52
一一 追問
2018-05-0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