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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雅的柚子
于2024-03-22 10:11 發(fā)布 ??184次瀏覽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4-03-22 10:12
最初,根據(jù)2018年的公告,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選擇單獨計稅或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兩種方式。然而,在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fā)布了一個新公告,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這意味著,在這個延長期限內(nèi),納稅人仍然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而不是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中。不過,從2024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獎金將需要按照新的稅收政策規(guī)定,并入綜合所得一起申報納稅。
優(yōu)雅的柚子 追問
2024-03-22 10:24
老師,23年8月份公告,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延長至27年12月31日了 是有這個說法嗎
樸老師 解答
2024-03-22 10:27
同學你好有的這個自己根據(jù)工資選擇用哪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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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 官方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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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雅的柚子 追問
2024-03-22 10:24
樸老師 解答
2024-03-22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