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性房地產,因為什么原因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答: 因為稅法按照歷史成本計量只認投資性房地產賬面價值,在稅法中不認其公允價值,成本法下,計稅會計沒有差異,但是轉了公允價值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報表反應的也是公允價值,計稅基礎還是按照成本模式的,兩者之間差異不就出來了所以會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
老師,請問為什么投資性房地產自用資產轉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考慮所得稅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為什么不是借:所得稅費用,貸遞延所得稅負債,而是借投資性房地產,貸遞延所得稅負債呢,謝謝
答: 因為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的時候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不影響實際納稅,現(xiàn)實生活中,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差別是很大的,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別也是虛增的,未實現(xiàn)的,如果要交25%的所得稅,那可是不小的數(shù)目.很多企業(yè)就不敢隨便用公允價值來計量投資性房地產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wǎng)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要設二級明細嗎?比如:會計上以公允價值入賬的投資性房地產,稅法上以成本價-累計折舊來確認計稅基礎,兩者的差額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此種情況下,要設一個:”遞延所得稅負債--投資性房地產“科目嗎?
答: 一級科目是遞延所得稅負債,二級科目是企業(yè)自行設定的,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