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保證人的名稱和住所是屬于絕對記載事項還是相對記載事項呢
答: 你好 保證人必須在票據(jù)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表明“保證”的字樣;保證人名稱和住所;被保證人的名稱;保證日期;保證人簽章。 因此是必須記載事項
被保證人的名稱為啥是相對記載事項?不應該是絕對記載事項嗎?
答: 你好,因為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D為什么要選,保證人的名稱和住所不應該是相對記載事項嗎
答: 是的,保證人的名稱和住所,這個不是絕對記載思想。D,這里說得太絕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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