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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個稅咨詢你一下:申報月份與計提工資月份不一致,所以有掛賬比如,我們12月份計提11月份工資,申報個稅為11月份發(fā)薪實際為10月份工資
請問實操中上月計提工資計提多了,計提數1500元(此數已申報個稅),但是次月實發(fā)1200元,請問多計提的300元怎么操作呢?
申報個稅是按照月末最后一天的計提工資去申報還是按照實際發(fā)放的數額去申報呢?因為計提出來的跟次月實際發(fā)放的有時員工人數多少都會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