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yè)發(fā)給職工的探親假補助,是否作為福利費按14%稅前扣除基礎上,還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 同學,您好 企業(yè)給員工報銷“探親假路費”屬于“職工福利費支出”,可以按規(guī)定在企業(yè)所得稅的稅前扣除,受14%的比例限制;但是,取得該路費報銷的員工,也是屬于取得與任職相關的報酬,需要并入取得當月的工資薪金一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合并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如何稅前扣除?
答: 某企業(yè)2010年實際發(fā)放的工資均超過2000元,但是均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請問:企業(yè)所得稅只能允許按2000元進行稅前扣除,對嗎?如果稅務檢查時,補扣了個人所得稅,可以按實際發(fā)放的工資進行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對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外聘的業(yè)務指導,人家拿高鐵票,還有補助,來財務報銷,補助這塊,沒有發(fā)票,補助這塊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嗎?另外,對專家的補助需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由我司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嗎?
答: 你好,可以的 你好,是的


Miss張 追問
2025-04-15 10:05
東老師 解答
2025-04-15 10:05
Miss張 追問
2025-04-15 10:06
東老師 解答
2025-04-15 10:06